【案例描述】
2023年12月,A某接到在XX互聯網公司工作的朋友B某電話,B某聲稱現在公司正在搞貸款業務,公司資金緊張,且正處于為自己公司員工發放工資的階段,因為工資金額較大,所以想從A某名下銀行卡取走一部分資金以便于避稅并承諾支付一定好處費。A某因與B某是多年好友,答應B某要求,先后從其銀行卡轉賬共100萬元,收取好處費1萬余元。2024年3月,B某因涉嫌詐騙、洗錢等犯罪行為被依法逮捕,A某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刑6個月。
【案例解析】
經調查,B某團隊假借發放工資避稅等理由,以好處費、朋友關系等說辭,鼓動他人通過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為他人代收款,再轉賬或現金取款到指定賬戶,通過此方式進行洗錢的違法犯罪活動。輕信B某的朋友,既是受害者又是犯罪者,殊不知簡單的銀行轉賬,成為了B某團伙洗錢的工具。
【風險提示】
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不可輕信他人,將個人身份證件、銀行賬號或U盾借給他人,不要用自己的銀行賬戶替他人提現,以免淪為犯罪分子的“洗錢工具”。參與洗錢活動的,終將受到法律嚴懲。
供稿單位: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