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要提升風險防范、識別的意識和能力。對個人簽字確認的文件應仔細閱讀,謹慎簽字。應有效區分存款與理財產品、銀行自營產品與代銷產品,厘清交易雙方權利與義務;防范電信詐騙等金融風險,養成良好使用習慣,保護個人信息安全、財產安全。在各類業務的辦理中,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都要增強風險意識,注意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當金融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而與金融機構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是與金融機構協商解決;二是向金融機構的上級機構投訴;三是向金融糾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四是向金融機構所在地的監管部門投訴;五是依法提起仲裁或訴訟。
溫馨提示:
各銀行保險機構是解決投訴事項的主體,金融服務糾紛的解決并不是投訴級別越高,解決的效果越好。建議在投訴問題未得到銀行保險機構合理解決的情況下,再向監管部門投訴,否則案件轉辦、核查等相關程序將延長投訴問題的解決時間,不利于問題的高效解決。
(供稿來源:華泰財險大連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