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
2022年12月,A某接到朋友B某電話,B某聲稱為自己公司員工發放工資,因為工資金額較大,所以想從A某名下銀行卡走一部分資金以便于避稅并承諾支付一定好處費。A某因與B某多年好友,答應B某要求,先后從其銀行卡轉賬共100萬元,收取好處費1萬余元。2023年3月,B某團伙因涉及為“網絡詐騙”、“洗錢罪”被依法逮捕,A某因涉及“洗錢跑分”罪行被判刑6個月。
【案例解析】
經調查,B某團隊假借發放工資避稅等理由,以好處費、朋友關系等說辭,鼓動他人通過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為他人代收款,再轉賬或現金取款到指定賬戶。輕信B某的朋友,既是受害者又是犯罪者,殊不知簡單的銀行轉賬,成為了B某團伙洗錢的工具。
【風險提示】
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不可輕信他人將個人身份證件、銀行賬號或U盾借給他人,不要用自己的銀行賬戶替他人體現,以免淪為犯罪分子的“洗錢工具”。
參與洗錢活動的,終將受到法律嚴懲。
(供稿單位:華泰財險遼寧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