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車險理賠指南
根據具體案情,每次保險事故可能所要求的索賠資料不盡相同,請客戶同時仔細閱讀并了解華泰公司理賠人員在處理具體案件過程中提供的索賠須知和對索賠材料的要求。
責任保險案件索賠資料清單:
1、 索賠申請書(須簽字并蓋章);
2、 保險單正本復印件;
3、 出險通知書或事故經過詳細說明(須簽字并蓋章);
4、 當事人、見證人的證言、筆錄;
5、 照片、錄音、錄象資料;
6、 相關的行業慣例、規章、標準、產品特性;被保險人的內部規章制度;
7、 專家、專業機構、公共機關出具的事故報告書、鑒定報告書:
(a)工傷認定證明;
(b)傷殘鑒定報告、司法鑒定報告書 ;
(c)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d)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及調查報告 ;
(e)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的鍋爐或電梯事故證明;
(f)消防部門的火災證明、氣象部門的氣象證明。
8、 醫院就診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a)病歷、診斷證明、檢查化驗報告(如CT,X片報告等);
(b)醫療費收據、用藥清單(費用清單);
9、 休假證明(原件);
10、 收入證明(原件);
11、 有關人員的身份證明;
12、 工傷保險待遇核定書;
13、 修理費發票、修理工程單、工程預(決)算書及明細單(原件);
14、 第三索賠方的資產負債表、總分帳、庫存帳、出入庫單、固定資產明細等;
15、 第三索賠方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物業服務合同、租賃合同、產品銷售合同、旅游服務合同等);
16、 受損財產原始發票、貨值證明、貨物發票;
17、 判決書、裁決書、和解協議(原件);
18、 第三方已收到被保險人賠償的證明;
19、 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材料.
財產/工程保險案件索賠資料清單:
1、 索賠申請書(須簽字并蓋章);
2、 保險單正本復印件;
3、 出險通知書(須簽字并蓋章);
4、 標的損失清單,請填寫蓋章;
5、 損失清單/估算表所列物品的原始發票/復印件(須加蓋財務章);;
6、 修理或更換受損財產的原始發票/復印件(須加蓋財務章);
7、 投保前一個月或當月資產負債表;
8、 出險時前一個月或當月資產負債表;
9、 出險前一日或當日倉庫進出庫記錄及存貨種類及數量;
10、 氣象部門出具的出險日天氣狀況的氣象證明;
11、 公安部門出具的盜竊證明;
12、 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原因)證明;
13、 勞動部門出具的鍋爐或電梯事故原因報告;
14、 工程預(決)算書及材料明細清單;
15、 就醫醫院的《診斷證明》;
16、 施救費用清單,請填寫并蓋章;
17、 賠款確認書(須簽字并蓋章);
18、 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材料。
家庭財產保險案件索賠資料清單:
1、 索賠申請書(須簽字);
2、 保險單正本復印件;
3、 填寫《出險通知書》(須簽字);
4、 填寫《標的損失清單》(須簽字);
5、 提供《損失清單/估損表》所列物品的原始發票;
6、 提供修理或更換受損財產的原始發票;
7、 氣象部門出具的出險日天氣狀況的《氣象證明》;
8、 公安部門出具的《盜竊證明》;
9、 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原因證明》;
10、 提供施救費用清單(須簽字);
11、 賠款確認書(須簽字確認);
12、 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材料。
意外險案件索賠資料清單:
一、人身傷害部分:
1. 索賠申請人填寫的索賠申請書;保險合同/保險證明;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雇傭關系或勞動關系的證明和資料(如適用);存在團體與成員/學員關系的證明和資料(如適用)。
2. 如因意外或疾病需診療,請立即于就近公立醫院就診。保留醫療收費收據、完整的門、急診病歷或出院小結、醫院出具的檢查報告等相關原始資料。
3. 若事故涉及以下情況,應立即向當地警方或有關機構報告,配合警方調查并提供以下文件:
a)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報告或“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
b) 被盜搶、故意傷害、意外死亡、謀殺等事件,需提供公安報警回執及公安證明。
4. 意外造成傷殘的,提供華泰保險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評定傷殘等級證明;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或其他相關類似證明、身份證件。
5. 身故保險金的索賠,提供醫院出具的“死亡通知書”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或華泰保險公司認可的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或其他相關類似證明;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身份證件;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件 。
6. 旅行期間發生重大事故應立即撥打救援卡上的24小時緊急救援電話(SOS)尋求幫助。
二、財產損失部分:
1. 保險合同 / 保險證明。
2. 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
3. 旅行期間如發生行李、個人物品、個人錢財、旅行證件損壞、遺失或被盜竊、搶劫等,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報告警方、酒店、承運人或有關當局,并取得書面證明。保留損失財產發票、重置或修復報價單或收據。
4. 如情況允許,對事故現場和損失的財產或受傷害者拍攝照片。
5. 如為旅行延誤或行程縮短,需提交有關機構出具證明導致該延誤或縮短原因的書面報告和相關文件;及相應的損失證明。
三、個人責任部分:
1. 如遇任何責任事故,請謹記未經華泰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切勿主動建議、許諾支付、或承認對第三方負有任何責任或對損失達成和解。
2. 如有必要,華泰保險公司會指派或委托其理賠人員或獨立的公估人員對事件及損失進行調查。調查人員會通知您應立即采取的措施及需進一步提供的資料。請全力協助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工作。
3. 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引起,請保留追究第三方責任的權利。
請被保險人同時仔細閱讀保險合同
本指引僅為協助之用,并非保險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有任何不確定或不一致之處,應以保險合同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