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展品保險保險標的指在本保險合同明細表中約定的拍賣品和展品。拍賣品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的,由委托人交予具有拍賣資格拍賣公司供拍賣活動拍賣的有形物品,不包括財產權利。
承保標的范圍:
保險標的指在本保險合同明細表中約定的拍賣品和展品。
拍賣品: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的,由委托人交予具有拍賣資格拍賣公司供拍賣活動拍賣的有形物品,不包括財產權利。
委托人:指與投保人簽訂《委托拍賣合同》,并將拍賣品交付投保人進行拍賣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展品:指投保人在投保時的展品清單中列明的,被保險人所有、租用、照看、照管或控制的用于商業性或公益性的公開展覽活動的展示物品和作為日常陳列展示的非展覽用的藝術品。展品不包括動物(含魚類和貝類)、植物和用于現場演示的原材料和以及現場制作的物品。
主要保險責任: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被保險人所有或托管的拍賣品或展品在館藏、保管、拍賣、展覽、陳列及運輸等期間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自然災害:指雷電、風暴、暴雨、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意外事故:指被保險人不可預料、無法控制的,并造成物質損失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