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廣州市普降暴雨,全市有35個停車場遭到不同程度的水淹,僅廣州市天河區就有24個停車場的1139輛車被淹。中海康城則有370多輛汽車受損,經過近4天的排水,汽車才從淤泥中被拖出來。
從5月7日凌晨開始,廣東省各大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不斷,其中關于車庫遭淹導致車輛被浸泡的報案電話居高不下。廣東保監局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0日中午12時,廣東省各保險機構接受因暴雨災害保險報案數18285件,其中涉及車險的報案數14698件,初步估計損失金額1.27億元。
為了幫助您更好的規避水淹車帶來的損失,華泰為您準備了下述與水淹車相關的知識。
1、水淹車事故如何界定?保險理賠難不難?
華泰:事故的界定很簡單,只要是因為暴雨等自然災害導致車輛損失的,就構成了一個水淹車事故。就像是這一季的暴雨,造成了很多車停放中被水淹,或者因為不知道道路積水深淺駛入水中導致被淹熄火,都算是水淹車事故。
在我們華泰保險,針對水淹車的理賠是有一個應急方案的。因為水淹車維修需要較長的時間,一些損失比較大的車輛維修費用很高,我們針對這些車輛都可以實行預賠機制,就是針對一些可以先確定下來的損失,我們預先賠款給客戶,讓客戶先修車。針對這次水淹車事故,結合保監局的指導方針,我們公司也采取了更加靈活的賠付方式。像一些損失很小的水淹車,我們定損完畢后,客戶只需提供賬號,我們就可以馬上賠款給客戶了。現金,轉賬或者修理廠代索賠的方式都可以。像那些損失較大的水淹車,可以先預賠,或者將整車維修給4S店包干,我們先賠款給4S店。
2、水沒頂,車輛原則上才能定全損賠付的說法對嗎?
華泰:水沒車頂全損賠付的說法是大眾比較容易理解的說法,但是這種說法是片面的。一般來說,當車輛的修理費用大于它的實際價值的時候保險公司就推定全損了,這個時候就按全損賠付。
3、水浸車和涉水開車是不同的概念嗎?
華泰:水浸車和涉水開車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最大的區別在于造成事故的原因不一樣。水浸車是車輛在停放中,由于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車輛被淹,所引起的車輛損失。而涉水開車就存在人為的因素,是因車主不明水深強行涉水,導致這樣就會造成兩種損失,一種就是車內進水,造成的一些損失(如地毯等)。這種損失如是暴雨引起的,就屬保險責任。第二種就是車輛涉水,結果造成發動機進水受損。這種損失無論是否是暴雨引起的,都不屬保險責任。舉個例子吧,比如暴雨引起路面有積水,而車主無法判斷水深,車輛駛入水中后進水,熄火。這個時候,那屬于一起水淹車事故。造成的損失(除發動機損失外),其他損失屬保險責任。而如果車主在熄火后繼續打火強行發動車輛的話,造成的損失就屬于擴大損失,就不屬保險責任了。
4、現在的車輛保險產品中有涉水險銷售嗎?
華泰:包括。就我們公司而言,涉水損失保險叫做發動機特別損失險。保了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的車輛,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后致使發動機損壞的,我們給予賠償。因車輛冷卻水凝固致使發動機凍裂造成的損失,也屬于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的保險責任。
5、保險公司有哪些賠付提醒?
華泰:對于那些沒有買車損險或者只有交強險的車主,其損失更大。車主要進行維修,首先需通過物價部門的陪同與維修店談好定損維修費用。比如根據車損險新條款規定,發動機損壞并不在保障范圍內。
針對水淹車事故,華泰一般從客戶報案開始就對客戶進行初步的指引,告知客戶不要再次嘗試啟動車輛,如果可能的話可以先聯系拖車。隨后,我們有理賠人員去到現場,做更專業的指引。
我們的理賠人員對于屬于車損險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我們給予及時的定損,并且督促修理廠及時拆檢、維修,讓客戶能夠及早拿回車,也避免了更大的損失。而發動機進水導致損壞是車輛損失保險的除外責任,按照車輛損失保險條款是不予賠付的。經過這次廣東暴雨導致的水淹車事故,我們也會提醒車主,為了愛車能夠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可以購買我們發動機特別損失險或者其他財險公司的涉水損失險,避免車主獨自承擔風險。
6、發生水淹車事故,物業管理單位需要擔負起相應的責任嗎?如果出現維修報價超過了保險賠付金額的情況,如何應對缺口?
華泰:首先,車主向物業公司交納有停車費用,與物業公司形成的是有償保管的法律關系,此時作為汽車保管人,負有對天氣變化的預報義務,損害的預見義務和及時通知義務,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險、搶險和事后補救措施的義務。如果物業公司疏于防范,沒有盡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義務,導致車輛受損,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的規定,物業公司應該對車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同時,地下車庫進水也可能和開發商的設計或者施工不符合要求有關系。地下停車場一個很重要的設施就是要有足以排出一般能預見的暴雨所形成的積水災害的排水系統。如果因為排水系統在設計之初就無法滿足排水的需要,導致地下車庫進水汽車受損,那么,對于已經購買了地下停車位的車主來說,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要求開發商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車主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索賠的對象,而保險公司在對車主理賠完畢后,就取得了對物業公司的追償權。
出現這樣的缺口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維修報價中可能包含了發動機損失部分的修理費用,而大部分的車主并沒有購買涉水損失險或者發動機特約損失險,所以水淹車的損失險只能通過車輛損失險得到賠償。我們知道,發動機損失是車損險的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予賠付的。
二、維修報價只是維修廠單方面的報價,不排除報價高于市場價格的因素。保險公司是按照市場價格來定損車輛的,絕不會刻意壓低價格讓車主受到損失。
所以如果真的出現了缺口,希望能夠得到車主的理解,雖然我們俗稱的“全險”保障較全面,但是依然是有除外責任的。我們也會盡力解決車主,維修廠和保險公司三方在報價上的矛盾,盡力將車主的損失降到最低。
7、如何合理全面購買適合自己的車險?
華泰:建議車主參考以往的出險情況、自身實際使用用途、國家對人傷賠償的標準等因素,對自身保障范圍、額度作初步的估計,再通過保險從業人員詳細了解保險條款,作進一步的認知,通過上述方式,選擇適合自已的車輛保險。
8、發生水淹車事故時因為處理不當導致損失的兩個案例:
案例一:
我司曾經承保了一臺別克商務車,車主李先生在雨天積水路面開過的時候車輛突然熄火,車內也出現浸水現象,不是很懂汽車構造的李先生可能著急了,強行打火,結果出現兩聲異響就沒有動靜了。后來李先生向我司報案,我們聯系拖車將別克拖到修理廠進行檢測,發現啟動馬達被燒。但由于啟動馬達的損失是人為擴大的,根據我司與李先生簽訂的保險合同中車損險保險條款第七條“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致使損失擴大部分,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因此這個事故當中,我司只負責賠償了車主保險責任內的發動機及座椅等的清洗費用。
案例二:
另一個事故是一輛寶來在地下車庫停放被淹。車主是一位女士張小姐。她是將車送到修理廠后才向我司報案。據張小姐所說,因為夜里的暴雨讓她擔心車被水淹,她一大早趕到車庫,發現車內已經進水了,于是她嘗試打火想要測試車是否可以啟動,結果相信很多人都能猜到,車子動不了了。經我們的調查發現,因張小姐強行打火發動車輛,造成發動機曲軸、連桿等嚴重變形,缸體破裂。由于張小姐僅投保了車損險,并沒有投保發動機特約損失險,該事故的發動機損失屬于車損險的除外責任,因此這部分損失只能由張小姐自行承擔,我司賠償了發動機清洗費和更換機油等項目的費用。
諸如此類的案件相信各大保險公司并不鮮見,究其原因,是很多車主并不知道水淹車后應該怎樣處理,無意間擴大了事故損失。在這里給廣大車主一些建議,停放車輛盡量不要選擇低洼或易積水的地段。雨中行車要格外小心,遇到不明水深的路面,最好不要涉水通過。如果汽車排氣管進水,發動機切忌強行打火,否則會造成發動機損壞。如果遇到水淹車事故,建議車主及時報案,并請專業拖車公司將車拖至修理廠。發動機經過清洗,烘干就能正常工作了,費用大概幾百塊,同時這種情況是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