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AP8RnPOLawI1IJJNccdOlg
資訊來源:貴州保監局官方微信公眾號
案情回放:近期,貴陽的王女士反映,經銷售人員推薦,購買了一款躉繳分紅型保險產品,并按照銷售人員“做出肯定答復即可”要求配合完成了錄音錄像。銷售時,銷售人員保證此款產品收益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且滿兩年就可以取(實際保險期間為六年)。后來,王女士發現保險合同內容與銷售人員承諾不符,遂投訴。經調查,由于證據不足,無法認定銷售人員的誤導行為。
案情分析及保險知識延伸:
上述案例是消費者不重視保險銷售可回溯(簡稱“雙錄”)而導致無法保障自身權益的典型案例。本案中,銷售人員在實際銷售過程中可能存在“對保險產品的不確定利益承諾保證收益”“隱瞞提前解除人身保險合同可能產生的損失等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誤導行為,但雙錄時,消費者配合銷售人員“演戲”,未真實還原銷售過程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知識延伸一:何為雙錄?
雙錄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通過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采集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方式,記錄和保存保險銷售過程關鍵環節,實現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根據《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人身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或通過兼業代理機構以外的其他銷售渠道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或向60周歲(含)以上年齡的投保人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的,應當對銷售的關鍵環節進行錄音錄像。雙錄內容應當包括銷售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提供產品條款等材料、履行明確說明義務、講解保單利益等環節。
知識延伸二:常見的銷售誤導有哪些表現形式?
除了上述案件中提及的誤導行為,常見的銷售誤導表現形式還包括:夸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虛假宣傳、以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銷售保險產品等欺騙行為;隱瞞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萬能保險和投資連結保險費用扣除情況、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等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的行為;阻礙投保人履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以利誘、唆使等不當引導方式,誘導投保人不履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等。
貴州保監局提示您:
一是充分了解所購買保險的產品類型及期限、繳費情況、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重要信息,明確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切勿片面聽信銷售人員口頭推薦。二是充分認識雙錄的重要意義,勿把雙錄當成走過場而配合銷售人員“表演”,致使自身權益受到損害。三是除了雙錄的必要環節和內容,對于銷售人員作出的與保險合同不一致的說明和承諾,消費者可主動要求將其納入可回溯錄音錄像或采取書面聲明等其它方式進行固化,以便后期發生糾紛時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