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有客戶咨詢家財險投保情況,我們做如下風險提示,告訴您家財險應知的那些事:
1、 不是所有房屋都能投保家財險
一般家財險對房屋都會有一些限制,主要包括:
房屋結構:一般要求為鋼混或磚混,磚木和土木結構是不保的。
房屋類型:一般只保城鎮住宅,農村集體產權、小產權、自建房、工廠商鋪都不保。
房齡要求:考慮到老房子的安全隱患,部分產品要求房齡小于20 或 30 年。
投保前,一定要先了解相關產品的保障范圍和投保要求,這樣才能買到適合的產品。
2、合理估計財產價值,不要超額投保
家財險遵循的是“損失補償原則”,即損失多少,賠多少,并不是你投保的保額高就賠得越多。若損失額度超過保額,那么賠償最多按約定保額。所以,大家在投保過程中,根據自己房屋的實際價值適當投保即可,沒必要浪費錢去買更高的保額。
3、不要重復投保
家財險來說,同樣的險種不能重復多賠,如果在不同公司重復購買這一險種,當理賠時,由各家保險公司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4、不是家里所有財產損失都能獲得賠償
雖然買了家財險,但并不意味著家里所有財產的損失都能獲得賠償的。
比如,手機充電爆炸、電器短路等自燃損壞是無法賠償的。但如果這些事件沒有控制住,發生了火災,又燒毀了家里其它財產時,這個就屬于“火災”責任了,是可以賠償的。
比如,珠寶、古玩等價值過高的珍貴財產,或是無法估量價值的財產,如技術資料等,還有動、植物等一般也都屬于不保財產。
5、盜搶險對于不常住的房子家財遭竊無法獲賠
按照盜搶險保險條款約定,倘無人居住(一般為連續15天,是具體產品而定)就可視為財物無人看管狀態,若發生盜竊等保險事故不在保障范圍。
6、仔細閱讀條款,尤其是責任免除內容
家庭財產保險盡管保險范圍比較廣,但其中有很多免責條款不屬于賠償范圍,而且不同公司不同產品會有所區別,所以閱讀保險條款也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部分常見責任免除條款:投\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家政服務人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地震、海嘯;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短路、斷路、漏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損毀;蟲蛀、鼠咬、霉爛、變質;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引起的任何損失或費用任何間接損失。
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