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日,李某向保險公司報案稱雪天路滑剎車不急,車輛與一橫穿馬路行人相撞,造成車輛受損,行人腦部受重傷,報案時傷者已被120救護車拉走,無第一現場。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核對承保信息發現客戶報案所描述的事故發生時間與保險起保時間非常接近,通過調取急救中心120救護車出車記錄,結合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查核實案件真實情況為:事故發生時間為保險起保時間前兩個小時,事故發生時標的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李某臨時通過朋友投保交強險,事故后謊報事故發生時間在保險期間內。
故保險公司與其簽署《放棄索賠聲明》,此案公司最終作出拒賠處理。
風險提示:
投保人投保時,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除車輛基本信息外還包括續保前該機動車發生事故的情況。
交強險是一項強制險,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保險人可依法不承擔保險責任,被保險人應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事故發生前未投保,在事故發生后補辦保險,如果實施了騙取保險金的行為,且金額較大,則可能構成保險詐騙罪。
華泰財險大連分公司
202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