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3 保障范圍詳情
1、本人所輸入的信息均真實有效 。
2、本保險合同生效日為支付完成次日零時生效。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被保險人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其“意外身故、燒傷及殘疾保障”的保險金額在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地區為10萬元,其他地區為5萬元。
4、除外責任特別提示:被保險人從事本合同內列明高危工種和職業(詳見條款名詞解釋)的工作期間所遭受的意外傷害事故屬除外責任。
高危工種和職業包括:
采礦、采石、采砂石業、油礦開采業、鉆井業及有關勘探,坑道內、外作業,鋼鐵業、金屬冶煉和處理業,化學原料、易燃易爆易腐蝕品的制造業,易燃易爆品運輸業,海上、港口作業,橋梁、隧道、地下鐵工程人員,造修船業工人,航空執勤人員(含飛行駕駛員及空勤人員) ,建筑業,鐵路鋪設、高空作業、高樓外部煙囪清潔工人、室外安裝裝潢人員,裝卸工人,營運貨車司機,海水浴場,特種營業(如舞廳),森林砍伐業工人,武打、特技、雜技、演員、馴獸人員,從事散打拳擊等創傷性競技運動員、戰地記者、電力、高壓電工程設施、管道架設工人,潛水人員,海水浴場救生員,爆破人員,炸藥業、煙花爆竹業工人,防暴警察、特警、刑警,近海、遠洋漁業船員。
5、無論被保險人持有幾份本保險,保險人對其承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以壹份為限,超過部分無效。
6、針對身故/殘疾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出險狀況可同時適用不同險種,則以其中保險金額最高者為有效,被保險人不可同時獲得多個險種的保險金。
7、本保險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