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24年1月,客戶W先生報案稱院內起火,我司接到報案后,委托公估公司及被保險人聯系,并委派行業資深公估師于到達出險地點進行了現場查勘。根據消防救援大隊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顯示,火災起火原因為外來火源引燃庭院內可燃物起火蔓延成災。
風險提示:
日常要及時處理易燃或者廢舊物品,不要集中堆放,避免外來火源或者堆放高溫自燃引發火災,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亡。
在生產、生活中,風險無處不在,事故發生后,對于個人可能會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所以投保一份保險,為自己提供一份保障也是至關重要。
——華泰財險內蒙古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