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為學生幼兒提供的意外身故、殘疾和燒燙傷三重保障,保障全面,投保手續簡便。
主要保險責任:
意外身故保險金: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意外殘疾保險金: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造成殘疾,保險人按《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
意外燒燙傷保險金: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因該次意外傷害事故直接導致身體燒燙傷傷殘,保險人給付意外燒燙傷保險金。
可選附加條款:
定期健康保險金: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在本附加條款保險期間起始之日起九十日后(續保的不受九十日規定的限制)因疾病身故的,保險人給付疾病身故保險金。
意外醫療保險金: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而實際發生了合理的醫療費用,保險人負責給付醫療費用保險金。
意外傷害住院醫療費用: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主合同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或自本附加條款保險期間起始之日起九十日后(續保者不受九十日規定的限制)初次罹患疾病,保險人就被保險人每次住院已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實際醫療費用,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
意外傷害住院津貼: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含180日)內,因該次意外傷害事故為直接原因并經認可的醫療機構診斷必須住院治療,保險人對每次住院天數超過三天的,從第四天起,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