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主要優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幾乎所有發生商業行為的主體都會面臨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諸如以下損害導致負有相應的責任:死亡、人身傷害、財產損壞、名譽損失。而且,因這些風險必須付出的賠償額度事先是難以估計的。而公眾責任險則可以廣泛應用于各行各業中,為企業轉嫁自身的侵權風險。
保障對象:
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任何經營主體都可以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可以是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組織。
主險保障范圍: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列明的承保區域內從事本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或管理活動時,因過失導致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或財產損失,依照中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可選附加保障:
食品飲料責任
停車場責任
名譽傷害責任
契約責任
火災、爆炸責任
停車場管理責任
被保險人租用財產損失
被保險人監管下財產損失等多項擴展責任保障,可為不同類型客戶量身定制保險方案
投保指南(投保材料/聯系方式等):
1、被保險人的經營場所情況介紹
2、經營場地平面圖(如有)
3、安全保障制度與措施、應急預案
4、以往損失記錄
5、了解被保險人的具體保險需求,并填寫投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