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主要優勢:為符合要求的農用機械設備提供保險保障。
保險標的:單位所有的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依法登記、具備有效運行證的農用機械設備或者個人所有的具有生產廠家出具的合格證的農用機械設備可作為保險標的,由其所有者或其他經濟利害關系者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農用機械設備的實際價值按同類型的新機械設備的市場購置價減去該設備已使用年限折舊后的價值計算。
即:實際價值=新設備購置價×(1-累計折舊率)
其中累計折舊率=年折舊率×已使用年限
折舊每滿一年扣除一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新機械設備自購買日起一年內可不計折舊。年折舊率為10%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約定并于保單中載明(累計折舊率最高不超過 80%)。
保險責任:保險期間內,在保險單載明的區域范圍內的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暴雨、洪水、臺風、暴風、龍卷風、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外界物體倒塌或墜落。
發生上述規定的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為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保險人按照本合同規定負責賠償,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投保材料:農用機械設備型號、使用場景、使用年限、設備所有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