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主要優勢:為現金類資產提供保險保障。
保險標的:保險標的是在保險合同中載明的下列財產:凡屬被保險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的現金、政府債券、支票、現金銀行匯票和郵政匯票。
政府債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債券,即國庫券。
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內,在保險合同列明的保險標的坐落地址范圍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洪水;
(二)飛機墜毀和飛機部件墜落;
(三)被保險人的雇員在前往銀行送款或自銀行提款回程中遭受搶劫;
(四)存放在金庫、保險箱(柜)內遭受盜竊或搶劫;
(五)在營業過程中遭受搶劫;
(六)搶劫或入戶搶劫。
構成本條規定的盜竊或搶劫責任,必須是遭受外來人員(被保險人的雇員除外)并有明顯盜竊痕跡或搶劫行為且經當地公安部門已經刑事立案且書面確認屬實的損失。
上述分項賠償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單中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也負責賠償。
投保材料:客戶基本信息、資產清單、安保情況說明、過往損失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