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客戶W先生在2022年8月首次投保百萬醫療險產品時,仔細核對健康告知,發現其中第四點“身體任何部位缺失。”存疑。W先生將自己十幾年前做的膽切除手術的情況詳細的告知保險公司核保人員,經核保人員確認,僅膽切除而身體無其他疾病,且可以滿足其他健康告知,可以正常投保。于是W先生購買了百萬醫療險,保險期一年。
2023年3月W先生出現進行性吞咽困難,胸背部痛;被診斷為食管癌。接到客戶報案后我們馬上展開調查,調查結果與客戶前期告知自身情況一致。該案件正常賠付。
風險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內容,了解產品責任,對保險公司所詢問的病史和健康狀況等問題如實告知,不要有任何的隱瞞或欺詐。W先生正因積極配合保司健康問詢,如實反饋其身體情況,保證了保險合同的有效性。
(供稿來源:華泰財險廣東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