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L先生購買了一輛二手車,次年1月份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修車費用需上萬元。L先生找保險公司理賠時,才想起該車的交強險和商業車險已經在2021年10月份到期脫保,保險公司無法為次年1月發生的事故承擔賠付責任。
脫保就是指上年購買的保單到期前,未及時購買下一年度保險,導致在保期不連續的這個時間段內無法得到保險保障。舉個例子,按照福建省車險信息平臺的規定,如果上年保單的保險止期為2024年2月28日24點,那么1月30日-2月28日這30天內可以進行續保。如果在此期間沒有完成2024年度的投保繳費,那么從2月29日起,該車就處于脫保狀態。
在保險即將到期的時候,有些車主想:預計接下來一段時間車開得少,不如等這一段時間過去再續保,省下這段時間的保費。但是這樣做會導致:
一、違法后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上路行駛,公安機關可以對其進行處罰。
二、經濟后果:
每輛車的連續投保情況,是保險公司制定車險保費價格的重要依據。根據車險費率規章,多年連續投保且記錄良好的車輛,可能會得到可觀的折扣優惠。但是如果脫保,可能會導致優惠減少,甚至記錄清零,以后年度的保費價格相應大幅上漲。
三、風險后果:
在上年保單即將到期前,保險公司會按時提供續保提示服務;這時候如果車主拒絕按期續保,后續就需要車主主動聯系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現實中車主很容易忘記再次聯系保險公司,導致像L先生那樣,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險保障。
在此提示廣大車險消費者,在愛車保險即將到期前,請及時續保。
華泰財險福建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