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2年11月,X某向保險公司報案稱:車輛停放在河邊后車輛自動滑落到河里,導致車輛全損,損失15萬有余。在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認為本案中存在疑問,故保險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后經公安機關調查X某見財起意,故意制造現場,要騙取保險金,X某涉嫌保險詐騙未遂,對X某處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
【案例解析】
經調查,原X某是打算把自己的車輛當二手車賣掉,但是售賣價格比保險公司承保的保額少了2倍多且車輛保險快到期,于是動起心思,便偽造意外現場,想要騙取保險賠付費用,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在證據面前,X某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車輛保險,本是用來保障車輛遇到保險事故后減少損失,讓車主放心行車,然而有人卻動起了“薅保險公司羊毛”的歪心思,以故意制造事故的方式來騙取保險金,可謂是“煞費苦心”。
【風險提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涉嫌保險詐騙罪。機動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應按照正規方式理賠,不應夸大結果、虛報理賠金額。參與騙保活動的,終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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