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某客戶即將搬新家,經朋友介紹計劃投保家財險。在投保時期,保險公司向客戶解釋保險方案和保險條款,同時提出原舊家也存在損失風險并提供保險建議,客戶經考慮后認為新家還在裝修中,目前住在舊家打算先購買舊家家財險,等搬家后再對新家另行購買,因其配偶理解錯其本意在投保單內填了新家地址,客戶未認真核實投保單信息直接簽發投保單,保險公司為其出具保險合同。投保1個月后,當地發生臺風暴雨,客戶舊家受災害影響玻璃破碎,屋內室內財產受暴雨影響導致財產損失,遂向保險公司報案,并申請保險公司賠償其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核實該客戶保單投保地址同損失地址不一致,并告知客戶,該次損失保險公司不給予承擔賠償,并出具了客戶當時投保簽字確認的投保單。
保險小課堂
1、什么是投保單?
投保單是指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合同的書面要約。投保單是由保險人事先準備,具有統一格式的書面材料,投保人必須依其所列項目一一如實填寫,以供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以何種條件、何種費率承保。
投保單本身并非正式合同文本,但一經保險人接受后,即成為保險合同的一部分。在保險實務中,投保人提出保險要約時,均需填具投保單。如投保單填寫的內容不實或故意隱瞞、欺詐,都可能影響后續理賠。
2、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風險提示
1、投保時,請詳細閱讀投保單,審慎填寫投保單內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第一時間詢問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理解性填報失誤,并對后續理賠產生影響。
2、蓋章簽字前,請務必在清楚保險條款及保險責任內容后,再在投保單上蓋章簽字確認。
華泰財險福建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