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3 保障范圍詳情
1、本人所輸入的信息均真實有效 。
2、本保險合同生效日為支付完成次日零時生效。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被保險人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其“意外身故、燒傷及殘疾保障”的保險金額在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地區為10萬元,其他地區為5萬元。
4、無論被保險人持有幾份本保險,保險人對其承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以壹份為限,超過部分無效。
5、針對身故/殘疾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出險狀況可同時適用不同險種,則以其中保險金額最高者為有效,被保險人不可同時獲得多個險種的保險金。
6、本保險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