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 保障范圍
意外身故、燒傷及殘疾、住院津貼、醫藥補償、旅游證件遺失、學業中斷及個人責任等12項保障。
1.留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因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傷殘和三度燒燙傷,保險人將給付身故、殘疾、燒燙傷保險金。
2.住院津貼: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突發性疾病需住院治療,給付住院津貼保險金
3.醫療運送和送返: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突發性疾病需要醫療運送的,國際SOS救援機構將安排和提供送返服務。
4.住院探望: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突發性疾病需住院治療、保險人將賠償一位親屬前往探望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5.旅程延誤:由于自然災害、惡劣天氣、機械故障、航空管制、罷工、劫持等原因導致被保險人原計劃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因故延遲到達,我們將給付保險金。
6.行李延誤:隨行托運的個人行李在被保險人所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抵達目的地后因故延遲到達,我們將給付保險金。
7.旅游證件遺失:被保險人持有有效證件在境內或境外旅行時,因旅行證件遺失、被偷盜、搶劫所造成的損失,我們將給付保險金。
8.境外留學個人隨身行李:因第三方盜竊、搶劫造成行李/錢財遺失或損壞的,保險人將賠償錢財損失/重新購買或修復行李的費用。
9.個人責任:賠償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10.學業中斷費用:因被保險人身故、被保險人遭受意外事故導致嚴重受傷
或罹患突發性重病或者被保險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身故,無法繼續其在留學就讀學校學習導致學業終止的,我們將給付保險金。
11.留學學業終止:因被保險人身故、被保險人遭受意外事故導致嚴重受傷或罹患突發性重病連續住院超過三十天或被送返回境內,被保險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身故原因無法繼續其在留學就讀學校學習導致學業終止的,我們將給付保險金。
免責條款:
由于一些特定原因、在特定情形下或期間內,被保險人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具體免責內容請詳見產品條款及免責條款。
O3 保障范圍詳情
案例分享:
被保險人:羅小姐
購買產品:境外留學生保險
事故發生時間:2009年6月
事故經過:羅小姐在英國倫敦留學期間,由于交通意外事故,住院治療10天,羅小姐在國內的母親親自前往倫敦進行照顧。
賠償理由:被保險人境外留學期間,醫藥補償、住院津貼、住院探訪費用屬于保單責任范圍。
賠償金額:本次事故最終賠償共計人民幣:86500元。
常見問題:
1、如果在留學回國探親期間發生意外事件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是否在保單保障范圍內?
回答:在,本產品的醫藥補償保障中,包含了最高20,000元的回國探親期間的醫藥費用保障。
2、本產品的投保年齡是多少?
回答:本計劃投保年齡為12周歲到30周歲,若超過30周歲,需遞交有效的境外學校入學通知書,由我們特別審核以決定是否承保。
3、旅行證件遺失是承保什么?
回答:旅游證件遺失是指被保險人在境外留學期間,因旅行證件(主要指護照)遺失、偷盜、所發生的重置費用以及為重置而發生的住宿費用和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費用,可以得到相應賠償。
投保須知:
1、本計劃投保年齡為12周歲到45周歲;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意外身故、燒傷及殘疾保障”的保險金在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地區為10萬元,其他地區為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