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W先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傷,醫院診斷為多處軟組織挫傷及肋骨骨折,治療過程中,W先生的親戚在探望期間,向W先生推薦自稱可幫忙處理交通事故的老Q,通過他可獲得較高賠償,W先生在傷情恢復期間與老Q取得聯系,老Q稱因為保險索賠需要,取得了W先生身份證和銀行卡等資料,W先生答應索賠完畢之后一次性給老Q好處費6000元。
數月后,老Q自稱傷者親屬向保險公司索賠5萬多元,保險公司在審核資料過程中發現提供的護理費發票存在異常,傷者在包頭治療卻提供了天津某護理機構的發票,與常理不符,告知情況后老Q以此要挾投訴。為此保險公司再次面訪傷者,告知案情及提供虛假材料應承擔的后果,W先生表示并不知情發票情況,原來老Q為了多獲得賠償款,偽造護理情況及天數,其行為涉嫌詐騙,老Q得知陰謀敗露后主動向保險公司表示放棄索賠。后W先生在保險公司的協助下,成功辦理了理賠。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老Q是人傷理賠領域的“代理索賠”人員,其通過弄虛作假的手段,提高賠付金額,謀求利益最大化。該行為嚴重侵害了保險事故當事人利益,同時擾亂了正常的保險市場秩序。
三、風險提示
(一)勿信高額賠償承諾。發生保險事故后,消費者應通過正當合法程序進行索賠,不輕信“代理索賠”的虛假承諾,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損。還有所謂的“代理維權”是為了獲取非法利益,會向消費者收取高額手續費或咨詢費,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有些消費者向保險公司提供虛假材料,情節嚴重的,甚至會被追究刑責。
(二)謹慎保管個人信息。消費者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管特定身份、金融賬戶等敏感個人信息。
(三)通過正常渠道維權。消費者若對理賠金額有異議,可訪問保險公司官網、撥打客服熱線、與保險公司面對面尋求解決。如因保險合同內容與保險公司產生糾紛,可咨詢各地市銀行保險調委會申請調解,或依法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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