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車主小L為愛車購買了車輛損失險。某日突降暴雨,道路積水嚴重,小L冒險涉水行駛導致發動機進水熄火。事后,小L向保險公司索賠,卻被告知因二次打火導致發動機損壞,屬于免責范圍,不予賠付。
分析: 本案中,暴雨屬于自然災害,在車輛損失險的保障范圍內。但小L在車輛熄火后二次打火,屬于人為擴大損失,根據保險條款,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提示: 夏季暴雨多發,車主應盡量避免涉水行駛。如遇車輛熄火,切勿二次打火,應及時報案并等待救援。同時,建議車主購買車損險并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了解保障范圍和免責條款,避免理賠糾紛。同時提示保險公司應加強風險提示,引導車主安全駕駛。同時,應優化理賠流程,提升理賠效率,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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